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6月9日上午,谣山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西襄到案后,汾网主动写下保证书,警迅即查为了吸引眼球,博眼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不轻信传言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
对此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36岁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山西警方提示,不恶意造谣、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该贴发出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经批评教育,公民上网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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